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部门预算(地方财政保障经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日期:2019-02-13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地方财政保障经费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 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 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 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 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 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
(八) 开展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检查,配合稽查部门开展稽查工作。
(九)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 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 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 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 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 完成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设9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金江税务分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福山税务分局、瑞溪税务分局、加乐税务分局、仁兴税务分局、中兴税务分局;设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其中,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级别为正股级,派出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国地税机构改革后全局在职在岗实有人数265人,退休人员278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91.4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591.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591.47万元;支出总计3591.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1.47万元。
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91.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66.02万元,主要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9.33万元,占73.8%;教育支出0.3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98万元,占9.4%;卫生健康支出488.04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115.82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6.13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78.1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80万元。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税务宣传(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1万元。
三、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67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8.7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9.27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四、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591.47万元。
六、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3591.47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591.47万元,占100%。
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359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97万元,占74.56%;项目支出913.5万元,占25.44%。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32.7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9.27万元,项目经费913.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共有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7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1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